(雙溪大年29日訊)40餘歲華裔男子駕駛改裝羅裡,先後到3家油站非法添購柴油,遭一路尾隨跟蹤的執法員逮個正著,並在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下被延扣助查。
吉打內貿局局長阿芬迪發文告指出,執法員週六上午9時50分,根據情報展開突檢行動。期間發現一輛兩噸羅裡連續在數個油站添購柴油,此舉引起執法員懷疑,攔截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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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裡司機先是在第一個油站添購200令吉柴油,再到第二及第三個油站各添購150令吉柴油,企圖掩蓋違法行為。”
“執法員在羅裡後發現2個容量達1000公升的油箱,還銜接油泵裝置及油管;安裝油泵是為了從羅裡的原油箱,將柴油抽到另外裝置的油箱內。”
他說,執法員在該羅裡上起獲232公升柴油,約值500令吉,同時扣留總額達1萬6500令吉的羅裡及油箱。相信這些柴油是準備提供給本地工業及轉賣鄰國肇利。
嫌犯一旦罪成,將被判罰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罰不超過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如果被定罪,可被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重犯則不超過5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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