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4:38pm 29/01/2024

贪污

扎希

总检察署

贪污

扎希

总检察署

外國簽證系統弊案 | 扎希要求控方中止上訴  總檢署未有決定

阿末扎希寻求控方停止签证系统案判决上诉 总检察署对陈情书未有决定
阿末扎希獲准豁免出庭,鄭寶德代表其當事人出庭進行案件管理。(辛柄耀攝)

(布城29日訊)總檢察署尚未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針對外國簽證系統(VLN)貪汙案提呈的陳情書作出定奪。

主控官阿都馬力阿育副檢察司今早在案件管理時,告知以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德哈麗雅為首的上訴庭三司。

ADVERTISEMENT

哈德哈麗雅維持上訴庭早前擇定的日期,即於3月18日聆審控方就此案無罪釋放的判決所提出的上訴。

阿都馬力阿育說,控方將在審訊前提交陳詞。

另兩司為上訴庭法官拿督阿茲曼及拿督柯瑪迪。

由於阿末扎希獲准豁免出席今日的案件管理,其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拿督阿末再迪、哈米迪、艾曼和法蒂妮代表他出庭。

出庭的包括主控官林偉強副檢察司。

沙亞南高庭於2022年9月23日宣判阿末扎希的外國簽證系統案40項貪汙控罪全數表罪不成立,因此當庭釋放,控方同年9月26日提出上訴。

阿末扎希已在2023年1月向總檢察署提呈陳情書,要求控方停止提出上訴。

沙亞南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宣讀長達2小時的判詞時說,控方傳召3名關鍵證人都是不可靠和不可信的,即第15名控方證人前UKSB董事李偉坤(譯音)、第16名控方證人前UKSB董事萬克利斯沙和第17名控方證人前UKSB行政經理陳雄順(譯音)。

被控33貪汙罪

阿末扎希的33項貪汙控狀為,被指收取Ultra Kirana有限公司總額1356萬新元的賄賂,以內政部長身分發出支持信,讓該公司繼續處理中國一站式中心(OSC)及外國簽證系統(VLN)。

他被控於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2日期間,在布城副首相官邸及加影綠野山莊犯下上述罪行,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a)(B)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多20年和罰款不少於賄金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另外7項控狀為,阿末扎希被指身為內政部長,收取Ultra Kirana有限公司的現金115萬新元、312萬5000令吉、1萬5000瑞士法郎及1萬5000美元。

他被控於2015年6月至2018年3月27日期間,在綠野山莊犯下上述罪行,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多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