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科技日新月異,連罪犯也與時並進透過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轉賬方式進行交易,以躲過警方的法眼。
然而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向國文《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不法分子相信以加密貨幣進行交易能夠躲避執法人員的追查,但只要掌握相應的技術,不難偵查這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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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屬下的加密貨幣分析小組就掌握了類似的技術。
“犯罪活動如投資騙局、毒品交易、搶劫、買賣敏感的個資數據等不法活動都開始以加密貨幣為交易媒介,這也包括支付贖金,不法分子以為這不容易被察覺,但事實並非如此。”
他說,為了避開警方的追查,罪犯一般會透過加密貨幣電子錢包進行多輪轉賬,之後再轉移到加密貨幣交易所,以將其轉換成法定貨幣再提現。
“例如早前一名馬來西亞人在菲律賓遭撕票的案件,當大馬警方查出贖金是透過加密貨幣電子錢包支付後,順藤摸瓜鑑定了首腦的身份,得以協助菲律賓警方逮捕涉案嫌犯。”
除此之外,他說,透過加密貨幣轉賬,警方也能夠掌握出售個人資料的本地嫌犯身份;而利用加密貨幣交易方式的罪案,有90%是與投資騙案有關。
他指出,投資者誤信在短期內可獲得100%高回酬,但最終不僅分文不得還損失慘重,有者甚至損失超過百萬令吉。
“在警方最近接獲的投報中,一名80歲老婦被加入一個WhatsApp群組後,因陷入投資騙局而被騙走1000萬令吉。”
根據警方數據統計,2019年至今,警方接獲有關涉及加密貨幣投資的騙案共有5507宗,涉及損失額高達4億1730萬令吉;而這些網絡騙案大部分是透過社交媒體如臉書和WhatsApp利誘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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