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0日讯)34岁女子在社区康复中心担任义工时,涉嫌多次窜改支票挪用公款总计14万975令吉,今日在北海地庭面对38项指控时否认有罪,法官批准她以4万令吉及附加条件保外候审。
被告嘉斯米查顿在庭上要求审讯后,法官祖哈诺兹米宣布她须缴交4万令吉保释金、2名担保人、须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以及每月到反贪会报到的附加保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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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嘉斯米查顿被控于2016年5月9日至2017年4月24日期间,在威中柏达镇的伊斯兰银行分行,在知道是错误的行为下多次窜改支票,抵触刑事法典471条文(伪造假文件),并可在刑事法典465条文被判罪。
一旦罪成,她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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