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0日訊)34歲女子在社區康復中心擔任義工時,涉嫌多次竄改支票挪用公款總計14萬975令吉,今日在北海地庭面對38項指控時否認有罪,法官批准她以4萬令吉及附加條件保外候審。
被告嘉斯米查頓在庭上要求審訊後,法官祖哈諾茲米宣佈她須繳交4萬令吉保釋金、2名擔保人、須交出護照給法庭保管,以及每月到反貪會報到的附加保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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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嘉斯米查頓被控於2016年5月9日至2017年4月24日期間,在威中柏達鎮的伊斯蘭銀行分行,在知道是錯誤的行為下多次竄改支票,牴觸刑事法典471條文(偽造假文件),並可在刑事法典465條文被判罪。
一旦罪成,她可被判坐牢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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