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一名来自彭亨劳勿的婚纱店老板,因在去年欺骗准新娘9000令吉,今日被法庭判处监禁1年和鞭笞1下。
推事阿迪卡莫哈末是在31岁被告哈斯梅伦哈欣承认罪状后,作出上述判决,并谕令被告即日起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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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控欺骗一名29岁女子,诱骗她分两次汇入被告名下的Arjuna Cinta Wedding的联昌银行户头,作为婚礼策划服务费用。
控状指被告于去年8月23日及25日,在蕉赖桑林花园的一个住家单位,犯下上述罪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或最高10年,以及鞭笞及罚款。
哈斯梅伦没有聘请律师,他求情时以自己需要照顾患病的父母,以及仍在求学弟妹与表亲为由,恳求法庭给予轻判。
“我承认有罪,并要求撤销鞭刑。”
主控官娜蒂雅依丽娜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给予适当的惩罚,以给予被告一个教训。
同时,她还说,没有特殊的情况,可以让法庭不判处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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