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一名來自彭亨勞勿的婚紗店老闆,因在去年欺騙準新娘9000令吉,今日被法庭判處監禁1年和鞭笞1下。
推事阿迪卡莫哈末是在31歲被告哈斯梅倫哈欣承認罪狀後,作出上述判決,並諭令被告即日起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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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欺騙一名29歲女子,誘騙她分兩次匯入被告名下的Arjuna Cinta Wedding的聯昌銀行戶頭,作為婚禮策劃服務費用。
控狀指被告於去年8月23日及25日,在蕉賴桑林花園的一個住家單位,犯下上述罪行,牴觸了刑事法典第420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1年或最高10年,以及鞭笞及罰款。
哈斯梅倫沒有聘請律師,他求情時以自己需要照顧患病的父母,以及仍在求學弟妹與表親為由,懇求法庭給予輕判。
“我承認有罪,並要求撤銷鞭刑。”
主控官娜蒂雅依麗娜副檢察司則要求法庭給予適當的懲罰,以給予被告一個教訓。
同時,她還說,沒有特殊的情況,可以讓法庭不判處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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