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31日訊)大馬合作社組織(ANGKASA)旗下的子公司前主管,涉嫌在太陽能工程計劃中索取10%近百萬令吉的賄賂金,以及受賄27萬令吉,今日被反貪汙委員會押上法庭提控2項貪汙和1項洗黑錢罪。
被告拿督馬茲蘭(65歲),為該組織子公司MYANGKASA Services有限公司的前主管,他被控於2016年至2017年期間,在太陽能工程計劃中向一家公司要求從一項價值970萬令吉的工程中抽取10%的賄賂金,作為報酬以頒佈太陽能設施建設的招標工程資格,此行為牴觸反貪汙法令第16(a)(A)條文,面對兩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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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被控濫用權力從吉打建築公司的發展社銀行戶頭,挪走26萬6000令吉進入本身的艾芬銀行戶頭,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第4(1)(b)條文,面對1項控狀。
無論如何,他今日在亞羅士打第二地庭面控時不認罪,法官羅哈杜諭令他必須交付3萬令吉的保釋金保外候審,同時允許主控官的要求,把案件轉由沙阿南地庭審理。此案定3月4日在沙亞南地庭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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