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高庭今日給予政府和35名退休法官與法官遺孀一個月時間,解決有關退休金課題訴訟。
35人起訴政府及其他三造,自2015年起未能適當調高他們所享有的退休金和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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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28名退休法官及7名法官遺孀的律師團代表梁肇富在法官拿督旺阿末進行案件管理後,這麼表示。
“法庭給雙方時間嘗試達成和解,法庭定於3月5日讓雙方向法庭彙報最新情況。”
代表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山蘇也證實此事。
根據報道,在2022年10月6日,法庭給予2個月時間,讓政府研究達成和解的可能。
所有起訴人是在2022年1月24日提出訴訟,把政府、首相、內閣及公共服務局總監列為答辯人。
他們要求法庭宣判,答辯方沒依照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第15B(2)條文,通過憲報指令每年調高他們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貼2%,已違反聯邦憲法第125(7)和125(9)條文。
起訴人也要求發出庭令,也就是第二和第三答辯人(即首相和內閣)必須勸告國家元首,以從2015年7月1日起,根據上述法令第15B(2)條文,為每一名起訴人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貼,定下每年超過2%的適當增幅。
起訴人也說,根據2017年法官薪酬法令15B條文,退休法官及逝世法官的家屬,均享有根據在職法官薪酬自動調漲的退休金,同時法官薪酬需依據聯邦憲法125 (7)及125 (9) 條文不時做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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