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日訊)24歲的智障男子涉嫌於6天前在清真寺的洗手間,肢體性侵一名8歲的男童,今日面控時承認有罪,被地庭法官判處20個月監禁,刑期由今年1月27日被捕日算起。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也諭令被告在服刑期間必須接受心理輔導,出獄後再受警方監視一年,以吸取教訓,避免重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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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丹尼爾在庭上簡述案情時指出,被告在犯罪時把年僅8歲的男童拉到清真寺的洗手間,並從後摟抱男童及撫摸其性器官,令男童感到非常害怕。
男童逃回家後向母親申訴,並在母親陪同下向當地警方報案;警方援引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肢體性侵)條文調查案件,並於當天拘捕被告歸案。
被告艾迪再蘭尼(24歲)來自新邦令金,是一名患有先天性智障的單身男子,母親離異後已另組新家庭。
依據控狀,指被告於2024年1月26日下午1時,在新邦令金一所清真寺的洗手間撫摸8歲男童的性器官,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4條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的一名姐夫被傳召出庭協助被告求情,他以被告已知錯及患有智障為由,請求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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