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1日訊)雪州沙亞南高庭今天批准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的申請,將其兩項煽動罪控狀,從士拉央地庭轉移至沙亞南高庭審理。
法官拿督阿斯蘭今日做出裁決表示,經過研究申請人和答辯人雙方書面陳詞、支持宣誓書、入稟申請通知書(notis usul)和口頭陳詞後,法庭批准沙努西的申請,把案件移交到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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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項控狀,50歲的沙努西被控於2023年7月11日晚上11時,在鵝嘜士拉央珍珠花園舉行的一場政治活動演說時,發表具有煽動意味的言論。
他因而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項條文,可在同個法令第4(1)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或罰款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親自出庭的沙努西,其提出申請的辯護律師為阿旺阿馬達再也。
指初級法庭無法公平審判
沙努西今年1月11日申請將2項控狀移交高庭,理由是該案件在初級法庭無法進行公平審判,並可能存在法律困難。
控方於1月24日提出反對,主控官拿督馬斯里副檢察司說,此案已定在士拉央地庭審理,且並非如申請人所說般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
士拉央地庭法官諾拉吉雅,此前已擇定於2月5、8、9、13、15、16、19、22和23日、及3月11、15和18日,聆審沙努西的2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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