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日訊)馬華婦女組署理主席鄭慧玲促請婦女及家庭發展部以及相關部門,正視並認真研究修改《刑事法典》第375和376條文,加重對性犯罪的處罰,以達到遏止的效果。
她發文告指出,我國強姦、非禮、性暴力案件層出不窮,這種情況讓人感到非常擔憂,幾年前的統計數據,我國每35分鐘就有一宗性侵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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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女性好好保護自己
她呼籲女性要好好保護自己,面對性騷擾和性暴力問題,不要逃避及默默承受,而是要挺身指控。
她說,根據2023年警方公佈的報告顯示,我國涉及婦女和兒童的性暴力案件從2020年的1092宗增至去年(2022年)的1890宗,共增加了1798宗。
“這些案件包括強姦、騷擾、亂倫、性騷擾、性虐待、與兒童性交、虐待兒童、遺棄兒童和家庭暴力。”
她指出,根據目前的法令,《刑事法典》第375和376條文闡明,一名男子在違背、不同意或受威脅下,或與16歲以下的女性發生性行為都屬於強姦。
“而根據《刑事法典》第376條文,一旦罪成將被判處監禁不少於10年,以及不超過30年,並應被處以鞭刑。”
她說,此外,亂倫一旦罪成也將被判處監禁不少於10年,以及不超過30年,並處以鞭刑,這種情況是當一名男子強姦了一名他沒有在任何法律、宗教或習俗下結婚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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