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3日综合电)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阻止了佛罗里达州禁止中国公民在该州购买房产法律的执行。
这部佛州法律禁止“住所”在中国的非美国公民在该州购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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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彭博社周五报道,美国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周四认定,挑战该法律的两名原告在辩护中显示出了很大的胜诉可能性,上诉法院停止了该法律的执行,直到做出裁决。
法院表示:“如果不暂停执行,有可能会对他们(原告)最近和即将进行的交易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据报道,在诉讼中代表原告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资深律师戈尔斯基在一份声明中说:“毫无疑问,佛罗里达州的歧视性住房法律是违反美国宪法的。法院的判决给我们的两位客户带来了巨大的慰藉,我们将继续努力,阻止这项法律在更大范围内实施。”
据“政治新闻网”报道,上诉法院法官之一阿布杜说,佛罗里达州官员关于该法的反华言论“确定了该法律是对华人非(美国)公民在该州购买土地的全面禁止”,“这一禁令公然违反(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关于禁止歧视的规定”。
佛州州长不同意法院决定
另一方面,彭博社称,佛州州长德桑蒂斯的副新闻秘书弗里德兰表示,州长办公室不同意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的决定。
她在一封电子邮件中称:“尽管如此,我们的法律仍然非常有效,我们对我们的法律立场充满信心,我们将继续反击外国对佛罗里达州的恶意影响。”
去年5月,德桑蒂斯签署了3项法案,声称要遏制中国政府在佛罗里达州的影响力。然而,这些法案引发了强烈反对,其中,被指涉嫌“种族歧视”的“禁止外国人购地法案”最具争议。
美媒称,虽然新签署的法案将中国、俄罗斯、伊朗、朝鲜、古巴、委内瑞拉和叙利亚标记为“关注国”,但只有中国公民受到的限制最多,被“全州禁止”,除非其获得了美国国籍或永久居民身分。
该法律受到美国多方强烈反对,认为这违反了1968年的《公平住房法》,该法“保护人们在租房或买房”或“从事其他与住房相关的活动”时不受歧视,禁止在房屋销售中基于种族、肤色、国籍、宗教、性别等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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