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安華和阿末扎希帶領的巫統組成團結政府那一刻開始,意味著希盟的肅貪議程已經“改變方向”,目標不再是巫統領袖。
一馬公司(1MDB)案是全世界都關注的貪汙案,被拍成電影,被寫成書,也曾凝集了選票的力量,人民奮力拒絕貪汙濫權,以換回國家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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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曾經以為選票可以說話;街頭的草根力量,曾是公民社會對威權發出的抗議。
然而,當特赦局決定將前首相納吉的刑期從12年減至6年(2028年8月釋放),罰款則從2億1000萬令吉減低至5000萬令吉,人民突然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首相安華說,每個服刑者都有權利申請特赦,而特赦是國家元首的權力。
然而,承認有罪者才能申請特赦,納吉之前一直說自己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中所面對的7項控狀,是無辜的。而如今申請特赦,是否意味納吉承認自己有罪?
納吉還有其他的貪汙案件未下判,其妻子羅斯瑪也有舞弊案件在身,接下來這些案件會有什麼下文,這不只是馬來西亞人民在觀察,也將會是國際社會對我國肅貪行動的評鑑。
從安華和阿末扎希帶領的巫統組成團結政府那一刻開始,意味著希盟的肅貪議程已經“改變方向”,目標不再是巫統領袖。
巫統領袖已經相繼一個個獲得自由,之前面對47項貪汙控狀的阿末扎希“洗白”了,安華和行動黨一些領袖“甩鍋”,把問題推給總檢察長,反問群眾“難道要我們干預司法嗎?”
因此,關於納吉的命運,安華、團結政府和其他“相關”方面,顯得更為謹慎。
在納吉獲得減刑之前,前首相敦馬哈迪的親信敦達因夫婦被控、馬哈迪兩個兒子被反貪會調查,確實讓人民看到政府和反貪會敢於“捉大魚”。但一邊往反對黨撒網“捉大魚”,一邊卻“放大魚”。
根據聯邦憲法,我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立法歸國會,行政權力歸內閣,司法權力歸聯邦法院。但是不管換了多少任首相和多少次政府,明顯的追擊的是不同陣營的政敵。
我們要如何引導18歲年輕選民履行投票權利呢?道德、教育、民主,這些要從何說起?
關於這些,我們還能說什麼呢?
2018年大選,分佈在世界各地的遊子和國內選民積極投票,展現打倒貪官的激昂情緒。2022年大選後,安華任相曾經是一些人心中“烈火莫熄”的遐想。
下屆大選,還有熱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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