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6日訊)雪州總警長拿督胡申證實,警方已援引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29(1)條文(擁有來歷不明財物),開檔調查早前疑似從不法渠道獲得不明款項的10名交警。
胡申指出,除了上述的刑事調查檔案外,警方也已對這10名交警展開了紀律調查。
ADVERTISEMENT
他今早在沙亞南警區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時透露,根據警隊的標準作業程序,每位出警的警員身上最多隻能攜帶100令吉現金,若超過這個數據則需要向主管申報。
“比方說,有警員在出警前剛提款還錢,但又來不及交出去,那麼他們就要向率隊的主管申報,記錄在出警簿上。”
他說,這起案件明顯違反了警隊的SOP,因此包括率隊主管的警長在內的10名交警全數受查,並調離前線至文職工作,直到調查工作完成為止。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