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涉嫌在3年前以分發18萬盒價值超過100萬令吉橡膠手套作為詐騙手段的2名男子,今日獲判無罪釋放。
法官莫哈末卡夫裡哲阿里說,法庭認為控方未能在控方舉證階段,舉出對被告的表面證據,因此宣判旺阿末法爾漢(32歲)和莫哈末法米(50歲)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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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庭認為控方沒有舉證證明2名被告行騙,導致受害者被欺騙。
“控方未能證明任何欺詐成分,因為第二名和第三名控方證人在供詞中承認,他們是自願簽署了數份Yummylooks和Tuntas Abadi公司的書面合約草案,同時沒有證據證實被告慫恿第二名和第三名證人交出100萬1650令吉的款項。
案件更傾向合約糾紛
“法庭認為,這起案件更傾向於合約糾紛,有鑑於此,被告獲釋並且無需被傳召在庭上自辯,每人繳納的3萬令吉保釋金也獲得退還。”
旺阿末法爾漢和莫哈末法米被控欺騙Yummylooks私人有限公司的莫哈末法宜茲和沙力納比爾。他們被指謊稱會分發18萬盒橡膠手套,以促使受害者將100萬1650令吉的款項,匯入第一被告(旺阿末法爾)的銀行戶頭。
他們被控在2021年3月17日在白沙羅路的一棟建築犯下上述罪行,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並與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10年和鞭笞以及罰款。
主控官為諾哈尼副檢察司,而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哈勒斯和藍佔尼。
此案於2022年開審,並傳召了5名控方證人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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