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7日讯)女网红“小红老师”等10人提告艺人NONO(陈宣裕)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其中3案遭北检获不起诉处分,其中2名告诉人不服气,向高检署申请再议。高检署审查后,认为还有案情需要厘清,发回续查,北检将再分案把NONO列为被告。
NONO遭10人提告性侵猥亵,检察官调查发现,告诉人指述与相关证述、就医病历不全然相符,而另2名告诉人仅单一指述,无其他证据供调查,NONO手机也查无与此3人连系资料,此3人提告部分,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诉处分。对此,3名告诉人有两人认为北检不起诉理由有缺漏,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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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署经慎重审查北检不起诉理由及告诉人申请再议理由,认为一审侦查有不完备之处,命令发回北检续行侦查。至于小红老师等其余7女提告部分,北检依NONO住处位于士林地检署辖区,因此将7案移转管辖,目前士林地检署已分案,由妇幼专责检察官侦办中。
此案共有10名被害人对NONO提出告诉,包括“小红老师”等7名告诉人提告部分,由高检署核转士林地检署侦办中。(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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