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表示,他們正在認真考慮為納吉在SRC國際案中的判刑提交另一份全面特赦的申請。
沙菲宜在吉隆坡法庭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我們正在認真考慮提交另一份特赦申請,是一份全面的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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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將會得到納吉的點頭後,才提交特赦申請。
“我們正在認真考慮另一項特赦申請。”
“至於何時提交申請,我們在等待(納吉的)指示。”
沙菲宜強調,納吉申請特赦的依據為納吉是無罪的,且納吉從未受到公正的審訊,尤其是在聯邦法院內。
他表示,在聯邦法院的上訴審訊中,更可以明確看到納吉並沒有獲得公平的審訊。
“我們相信,如果納吉獲得公平的審訊,我們可以在聯邦法院勝訴。”
“納吉不應該被關進監獄,哪怕只是一天。”
另外,受詢及納吉獲假釋的可能性時,沙菲宜表示,是否假釋是由監獄局決定。
他說,監獄局一直以來都會監督每一位囚犯,再決定是否假釋犯人。
此外,沙菲宜表示,據他了解,第16任國家元首原本考慮給予納吉全面特赦,不過,在陛下作出最終決定前,陛下向特赦局成員分發了投票紙。
“確實有決定,但我不知道該結果是什么。但前國家元首後來做了另一個決定,即我們現在所看到。”
特赦局於2月2日宣佈將納吉在SRC國際案中的監禁刑期從12年減為6年,罰款也從2億1000萬令吉減少到5000萬令吉,但如果他未能支付該金額,刑期將增加1年。
納吉於2022年8月23日在加影監獄開始服刑的幾天後,於9月2日提交了第一份特赦申請。
根據2000年的《監獄法令》,囚犯可以在定罪後的3年內提交第2份請願書,然後每2年提交一次,除非有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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