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他将会再次提交全面特赦纳吉的申请。
他在吉隆坡法庭大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他将会得到纳吉的点头后,才提交特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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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认真考虑另一份全面特赦的申请。
“至于何时提交申请,我们在等待指示。”
他表示,他不想太急着推动此事的原因,是因为新任国家元首连椅子都还没坐热。
批评特赦文告用词“笨拙”
与此同时,沙菲宜也批评特赦文告上的用词“笨拙”。
他指出,该文告在宣布有条件特赦纳吉时,使用的字眼是“特赦局决定”,而不是“国家元首”,似乎是在表明这是特赦局的决定,而非国家元首。
他表示,该文告应该使用“国家元首”,而非“特赦局”。
“当然,特赦局也包括国家元首,但(文告上的字眼)应该只有国家元首。
“事情的发生是否是正确的,我们不知道。
特殊情况不必等服刑3年
“我们想要提交另一份特赦申请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们认为特赦局没有按照联邦宪法所阐明的方式来运作。”
此外,沙菲宜表示,据他了解,第16任国家元首原本考虑给予纳吉全面特赦,不过在陛下做出最终决定前,陛下向特赦局成员分发了投票纸。
“确实有决定,但我不知道该结果是什么。但前国家元首后来做了另一个决定,即我们现在所看到。”
针对监狱法令阐明第二份特赦申请必须是在服刑3年后才可提交,沙菲宜指出,该法律内也有阐明,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必等待服刑3年后才提交特赦申请。
他重申,他们正在寻求全面特赦,即纳吉除了会获释,还会被视为无罪,类似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获特赦的情况。
纳吉至今未缴任何罚款
此外,沙菲宜也指出,纳吉至今还没有缴交任何罚款。
“他还没有(缴交罚款)。”
他解释,这是因为没有任何一笔钱进入了纳吉的口袋。
“没有任何一笔钱进入了他的口袋。”
他表示,当钱被汇入时,纳吉以为那笔钱是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当时也已经将这笔钱用在政治和福利方面的事务上,使用后剩余的钱都已经还回去。
“他什么也没保留。”
申请特赦因纳吉“无罪”
沙菲宜强调,纳吉申请特赦的依据为纳吉是无罪的,且纳吉从未受到公正的审讯,尤其是在联邦法院内。
他表示,在联邦法院的上诉审讯中,更可以明确看到纳吉并没有获得公平的审讯。
“我们相信,如果纳吉获得公平的审讯,我们可以在联邦法院胜诉。
“纳吉不应该被关进监狱,哪怕只是一天。”
指特赦是元首绝对权力
针对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表示国家元首行使特赦的权力必须是在特赦局的建议基础下进行,沙菲宜驳斥这项说法,并强调,特赦是国家元首的绝对权力。
“她说不,(国家元首)需聆听(特赦局)其他4个成员(的建议)。
“她应该回去法律学院,因为她不明白联邦宪法。”
另外,受询及纳吉获假释的可能性时,沙菲宜表示,是否假释是由监狱局决定。
他说,监狱局一直以来都会监督每一个囚犯,再决定是否假释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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