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政府同意更改公共服务局(JPA)助学金受惠学生在国外工作的回国政策。
公共服务局今天发文告表示,受惠学生可以暂时留在国外工作以吸取经验后才回国工作,而新措施仍有几项条规需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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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需符合以下条规才可延迟回国;工作准证并非自动获取,而是需在求学最后一年时申请、逗留在国外工作的时间不超过3年、助学金需在学生延迟回国(国外工作期间)的时候开始分期偿还、国外工作的期限将被纳入合约里以及学生回国后的偿还数额只被允许进行一次的调整。”
有意申请者可在本月15日开始通过官方网站https://myself.jpa.gov.my提交申请,欲知更多详情请浏览公共服务局官方网站所提供的联络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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