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的女儿诺雅娜说,家人对纳吉未获得全面特赦不开心,因为“假希望比绝望更糟糕”。这句话不合逻辑且有语病,特赦不是假希望,不应置疑元首与特赦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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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8月,清末民初的思想家梁启超先生曾写了名篇曰:《最苦与最乐》。在梁任公看来,“老、死、病、贫”不能算苦,因为人一出生就是朝着老死而奔去的。他说,最苦的是欠了各种债没还,最乐的是尽了还债的责任,对社会或他人无所亏欠。就像今天在牢房里的纳吉,有一天服完了刑期,无罪一身轻是“乐”,到时我们这些写评论的,就没资格再对他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了。
2022年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驳回纳吉在SRC国际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终极上诉,而判处12年刑期,外加2.1亿令吉的罚锾。至今,他一直在雪州加影监狱服刑,扛下了首位大马首相入狱服刑的先例。这时的纳吉辛苦吗?苦。因为他正在“还债”,联邦法院裁定他“欠的司法债”没还清。
1953年出生的纳吉,入狱时还不到69岁;平日保养的很好,容光焕发,身强体壮。12年刑期七除八扣,77岁就可以出狱了,比照敦马的百岁高龄,纳吉可活的时间还很长,去除了坐牢苦难,将来的无罪之身,日子会踏实多了。
今天,我们这些自由人不应该在牢房外瞎嚷嚷,让纳吉安静的在狱中读读圣贤书,晨昏之际再到牢房外的院子放放风?不过我没蹲过牢房也没经验,一番凭想像的热心建议,只希望纳吉顺利度过苦牢的日子。
1月29日,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离任的前一天,主持了第61次特赦局会议。一时之间特赦纳吉的传闻甚嚣尘上。等待了两天的结果出来了,原来纳吉未获得完全特赦,只是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从2.1亿减少至5000万。最迟2028年8月可以出狱,也有法律学者说,最快明年就可以申请假释而重见天日。
如果懂得知足常乐,获得元首减刑(有条件特赦)应该是开心的事。可惜纳吉家人对“假特赦”(其实官方从未说过特赦)非常失望。他的女儿诺雅娜说,家人对纳吉未获得全面特赦不开心,因为“假希望比绝望更糟糕”。这句话不合逻辑且有语病,特赦不是假希望,不应置疑元首与特赦局的决定。
根据联邦宪法第42(1)条,国家元首有权对被判刑的犯人给予赦免、缓刑或减刑。这次元首有条件特赦(Conditional pardon),至少让百姓相信人间还有正义,正义获得伸张,国家就有希望。我们呢?只希望特赦局能解释“减刑”的理由。
首相安华说,定罪者有权寻求元首特赦,纳吉经过相关法律程序获得减刑是公平的决定。首相说,纳吉也有权向新元首寻求特赦,尊重现任国家元首的决定。
说幸也不幸,纳吉还有3宗大案在身。其一,一马公司23亿令吉贪污案;其二,SRC加控2700万令吉洗钱案;其三,纳吉与财长部前秘书长依尔万逾66亿令吉“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失信案。3案如果不能脱身,决定纳吉后半生是在自由世界或监狱中度过。
如果纳吉是清白的,就不能罗织罪名;如果被怀疑有罪,就凭自己的律师团“用嘴巴与证据”洗清罪名;如果被定罪,就入监服刑,只要服完刑期就是无罪之身,历史会还他一个公道让他沉冤得雪。
入狱会是纳吉人生最苦的事,“欠债”是要还的:出狱却是最乐的事了,因为债务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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