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8日讯)一名女子7年前领养友人在襁褓中的孩子,未料一手把孩子养大至上小学,生母却突然把孩子带走,令她思子如狂,盼能要回孩子!
女子在脸书群组大马律师和消费者(PPM)发文求助,7年前她领养了朋友的孩子,当时孩子仅4个月大,双方没有通过任何法律途径完成领养手续,仅有一封友人将孩子交给她抚养的亲笔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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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来,孩子无论生病、上幼儿园到如今小学一年级都是我一手照顾,早上才亲吻拥抱送去学校的孩子,突然就被生母带走了。”
她形容失去孩子令她生活陷入一片黑暗,已经多天无法休息,食不下咽,思念孩子之余,也担心与领养的孩子从此分离。
“她带走孩子后就去备案,内容只提到她带走了她的亲生骨肉,然后不想再与我有任何瓜葛。”
据她所知,孩子被带回生母身边后啼哭不止,想要回到养母的家,却被生母新的丈夫阻止。
“孩子生母声称她的丈夫曾是警察,她不敢把孩子交还给我,甚至给出理由,说孩子若回到我的身边,担心她的丈夫会给我制造麻烦,在害怕之下,她便将这件事交给丈夫做决定。”
女子询问,她照顾孩子7年,但没有任何合法文件,是否有机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除了生母,继父有权干涉孩子(的抚养权)吗?如果生母愿意把孩子还给我,这名继父能举报我吗?希望有律师能为我提供意见。”
不少网民留言表示同情该名养母的遭遇,有者建议她向孩子的生母索讨抚养孩子的费用,也有人指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难度甚巨。
资深执业律师李素桦向《星洲日报》指出,这名养母在领养孩子一事上犯了一个错误。
“如果她有心领养这个孩子的话,应该聘请律师去法庭办理正式的领养手续,她没有这么做,(因此)在法律上,孩子还是生母的孩子。”
但是,她说,如果生母从未给过养母任何养育费,养母可向生母索讨过去7年抚养孩子的的费用。
“由于孩子从未被生母养育过,生母突然间把孩子领走,完全不理会小朋友的感受,我建议养母去警察局报个案,说害怕生母把孩子带走去进行不法勾当,然后带着报案纸去福利部投诉,希望他们插手此事,以免孩子面对危险。”
她说,如果生母改变主意,愿意把孩子交给养母领养,那养母应办理正式领养手续。
另外,李素桦表示,在法律上,孩子的报生纸没有继父的名字,所以继父没有权利插手此事。
“如果事主是马来同胞,他们是用伊斯兰法律和伊斯兰法庭处理领养案件,非穆斯林则是依循民事法处理领养事宜。”
她解释说,非穆斯林领养孩子时,可让养子跟随自己的姓氏和改名,领养手续完成后,孩子便与亲生父母没有关系了,但穆斯林养父母并不能更改养子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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