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衛生部證實,最近在校園出現的“鼻吸能量棒”或鼻吸入器產品並未向該部登記,銷售有關產品屬違法行為,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萬5000令吉、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刑罰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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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總監拿督慕哈末拉茲披露,售賣未註冊保健產品觸犯了1984年化妝品與藥物管制法令第7(1)(a)條文。
銷售“鼻吸能量棒”的個人,可被罰款最高2萬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若是企業售賣“鼻吸能量棒”,初犯將面對罰款最高5萬令吉,重犯者罰款最高10萬令吉。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該產品應根據1952年藥物銷售法令,向藥物管制局(PBKD)註冊,但是衛生部接獲公眾投報指有關產品在網上銷售,懷疑產品未經註冊。
“經過部門的調查,證實該產品確實沒有登記在冊。”
無論如何,慕哈末拉茲表示,相關部門將對售賣“鼻吸能量棒”的人士展開監控和執法行動。
經過對電子商務平臺的初步篩查,莫哈末拉茲指出,衛生部發現有關產品的宣傳和銷售活動,包含國外和國內的賣家,因此衛生部藥劑執法組已經採取因應的行動,確保有關產品的廣告被撤除。
他提醒說,公眾在購買任何保健產品前,應確認有關產品具備大馬衛生部認證的註冊編號(MAL)和安全認證反光貼紙。
公眾若要查詢已向衛生部註冊的產品,可瀏覽衛生部國家藥劑監管機構(NPRA)的官網https://www.npra.gov.my 查看“產品狀態”,或致電國家藥劑呼叫中心熱線:1-800-88-6722詢問。
此外,民眾也可從谷歌應用商店下載“NPRA Status Produk”的手機應用程式,進行查詢。
莫哈末拉茲披露,衛生局致力通過持續的監控,保護公眾的健康和福祉。
“大眾也受促向衛生部藥劑執法組作出投訴,以及提供有關銷售未登記產品活動的情報。”
他說,民眾可透過藥劑執法組官網https://www.pharmacy.gov.my,或到公共投訴管理系統(SisPAA),網址為https://www.pharmacy.gov.my,提出投訴。
“民眾也可向鄰近的藥劑執法組單位舉報,或電聯03-7841 3200,任何的投訴和諮詢提供都可協助該部門有效打擊這類產品在市場上流通。”
與此同時,大馬藥劑師協會(MPS)主席安拉希教授對“鼻吸能量棒”在本地銷售的情況表示擔憂,呼籲衛生部長拿督斯里祖基菲裡迅速採取行動,嚴厲對付宣傳該產品的賣家。
“有關產品的價格在網上售價低至2令吉50仙,令人十分擔憂,因為孩童很容易取得這些產品。”
昨天,衛生部副部長魯卡尼斯曼指出,“鼻吸能量棒”使用上如電子煙,學生染上使用鼻吸能量棒的壞習慣後,日後或也會對電子煙上癮。
因此,該部將展開行動,並與教育部,以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合作,打擊並杜絕鼻吸能量棒在兒童界及教育界擴大使用範圍。
教育部部長法麗娜此前也指“鼻吸能量棒”危害學生健康,促請校方和父母對予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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