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巫统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说,联邦法院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1)16条文无效,是因为丹州政府制定的法律,和联邦宪法重叠,而这在联邦宪法是不被允许的。
“这是法院的裁决,主要涉及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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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出席马华新春团拜后受询时,针对反对党指责巫统对此事没有发声时指出,此事无关伊斯兰或者伊斯兰法庭,更多的是丹州的伊刑法,超越了联邦宪法。
“这就是人们说的越权。”末哈山也否认“黑色星期五”的说法。
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曾将该判决,比喻成是伊斯兰刑事法的“黑色星期五”。
末哈山也是前森州州务大臣。他说,作为前州领袖,当政府要立法时,无论是刑事法还是伊斯兰教法,都需要向法律顾问再三检查,确保有关的法律不会和联邦宪法的刑事法重叠。
“州政府不能制定和联邦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我们必须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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