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律師聶依琳透露,在她挑起興訟,以申請撤銷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I)法律部分條文後,曾經多次收到死亡威脅,並在最近3次向警方報案。
“我的生活曾經遭受無數威脅,在網絡上還有人不斷攻擊和(威脅)要‘劏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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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記不清有多少威脅了,因為這些人不明白(違憲問題)。”
聶依琳接受英文《新海峽時報》播客訪談節目中訪問時也澄清,自己挑戰憲法課題,並不是政治性的,也不是對伊斯蘭的攻擊。
“此事也和首相或任何政黨無關,但首相(安華)依舊遭到質疑。”
他說,這些人搞不懂狀況。
指勿盲從政治領袖指示
聶依琳希望公眾能夠正確瞭解她的法律團隊為何挑戰吉蘭丹州伊法的緣由,而不是盲目地跟隨跟從自己政治領袖的指示。
“只要他們花時間閱讀和理解法律以及挑戰背後的原因,他們就會理解,他們所做的似乎只是盲目地遵循政治領袖的指示。
她說:“伊斯蘭對我們來說是關於愛、仁慈與和平,但他們的行為與此相反。”
興訟非為攻擊伊制度
聶依琳重申,聯邦法院的裁決,證明聯邦憲法為我國最高法律。
她強調,她和其女兒提出訴訟並非為了攻擊伊斯蘭制度,而是挑戰州議會。
聶依琳和其女兒東姑雅絲敏說:“若有人在被裁定違憲的16項條文下被控,他們(仍舊)可以提出挑戰。”
她附和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的判詞,即被挑戰的法律不是由阿拉決定或制定,而是由州議會制定,並由伊斯蘭法庭執行。
“非常重要,我們需要說的是,被挑戰的伊刑法是人為制定的法律,有關法律不是斷肢刑罰及報復刑罰。”
另一方面,聶依琳在聯邦法院裁決後的記者會上說:“我想每個人都會認同(丹伊刑法條文)違憲,但同時也彰顯憲法的至高無上。”
“作為一名律師和法務人員,我認為維護及捍衛法治是我們作為司法一員的責任。
“我這麼做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所有人。”
承認加入“全民共識”
聶依琳證實網上的傳聞,承認自己是非政府組織“全民共識”的成員。
“全民共識主席親自邀請我加入。在看了他們的網站後,我發現他們強調團結、愛和追求自由和政治,我認為這有益於國家。”
她補充,她後來通過網上申請成為會員,而且迅速獲得批准。
網上最近流傳一張所謂的聶依琳的全民共識會員證,其上還有全民共識主席丹斯里安努亞慕沙的簽名。同時在網上流傳的還有兩張照片,即聶依琳分別跟安努亞以及伊黨總秘書拿督斯里達基尤丁的合照。
聶依琳也表示,她是巫統黨員,隸屬於46精神黨的派系。
“我不是政治人物,但我會和那些看起來可以的政黨建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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