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提醒,被救回国的“猪仔”一旦被发现有违法行为,可能面对法律制裁的后果。
针对一些“猪仔”并不无辜,也不是真的受害者,会否受到对付和提控问题,他说,当局将会根据大马的法律来行事,尤其是探讨是否有抵触到大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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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使命是拯救生命,但如果发生违法行为,我交由警方处理。”
内长是配合华人农历新年,接受中文报联访时,就“卖猪仔”打工骗局问题,发表谈话。
“猪仔”可分4类
赛夫丁感叹,被救回国的“猪仔”共分为4类,其中一类是在异地赌博输钱后,向大耳窿借钱但无法偿还,过后谎称自己是“猪仔”向政府求助,政府过后为其付清酒店费用,并将之带回国。
“我们去了之后,才知道他是阿窿的受害者,一般我们会帮他付清酒店费用,并带他回国。”
他说,还有一类人是,尽管已经受害,且已被救回国,但回国后还要再去冒险,有些受害者甚至是一家人,包括父母和孩子。
或仿效台宣导劝阻
他表示,警方处理最多的案件分别为:第一类是为了追求更好的收入,最终掉入“高薪厚职”陷阱的受害者;第二类则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是打工骗局,却抱着“富贵险中求”观念的人士。
他指出,打工骗局主要发生在东南亚,尤其是柬埔寨和缅甸,以及少部分在迪拜一带,打工骗局的诈骗方法更是在最近四五年才出现,而且是在家属报案后才得知。
赛夫丁说,为了有效防范“卖猪仔”活动,大马可能仿效台湾的做法,让警察在机场出境处举牌宣导“卖猪仔”骗局,以劝阻欲前往高危国家的民众三思而后行。
他认同台湾的做法是不错和值得商榷的方案,因此或许可以向台湾学习,即在所有的入境处宣导反诈骗,拦阻“猪仔”往风险地。
防诈骗需全民行动
除此之外,他认为,防诈骗需要全民行动,不能单靠警方的力量。
他表示和全国副总警长拿督斯里阿育汉商讨后认为,大马应该向学生推展防诈骗教育。
“我们把目标放在儿童性犯罪、网络诈骗和毒品危害三大威胁。”
他说,警方接获的“卖猪仔”骗案不超过300宗,不包括未投报者,尽管数额不大,但当局不能等问题严重了才防范,因为此事关乎性命,因此,有必要防范于未然。
他表示,大马也与东盟以内和以外的国家共享情报,共同努力打击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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