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提醒,被救回國的“豬仔”一旦被發現有違法行為,可能面對法律制裁的後果。
針對一些“豬仔”並不無辜,也不是真的受害者,會否受到對付和提控問題,他說,當局將會根據大馬的法律來行事,尤其是探討是否有牴觸到大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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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使命是拯救生命,但如果發生違法行為,我交由警方處理。”
內長是配合華人農曆新年,接受中文報聯訪時,就“賣豬仔”打工騙局問題,發表談話。
“豬仔”可分4類
賽夫丁感嘆,被救回國的“豬仔”共分為4類,其中一類是在異地賭博輸錢後,向大耳窿借錢但無法償還,過後謊稱自己是“豬仔”向政府求助,政府過後為其付清酒店費用,並將之帶回國。
“我們去了之後,才知道他是阿窿的受害者,一般我們會幫他付清酒店費用,並帶他回國。”
他說,還有一類人是,儘管已經受害,且已被救回國,但回國後還要再去冒險,有些受害者甚至是一家人,包括父母和孩子。
或仿效臺宣導勸阻
他表示,警方處理最多的案件分別為:第一類是為了追求更好的收入,最終掉入“高薪厚職”陷阱的受害者;第二類則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是打工騙局,卻抱著“富貴險中求”觀念的人士。
他指出,打工騙局主要發生在東南亞,尤其是柬埔寨和緬甸,以及少部分在迪拜一帶,打工騙局的詐騙方法更是在最近四五年才出現,而且是在家屬報案後才得知。
賽夫丁說,為了有效防範“賣豬仔”活動,大馬可能仿效臺灣的做法,讓警察在機場出境處舉牌宣導“賣豬仔”騙局,以勸阻欲前往高危國家的民眾三思而後行。
他認同臺灣的做法是不錯和值得商榷的方案,因此或許可以向臺灣學習,即在所有的入境處宣導反詐騙,攔阻“豬仔”往風險地。
防詐騙需全民行動
除此之外,他認為,防詐騙需要全民行動,不能單靠警方的力量。
他表示和全國副總警長拿督斯里阿育漢商討後認為,大馬應該向學生推展防詐騙教育。
“我們把目標放在兒童性犯罪、網絡詐騙和毒品危害三大威脅。”
他說,警方接獲的“賣豬仔”騙案不超過300宗,不包括未投報者,儘管數額不大,但當局不能等問題嚴重了才防範,因為此事關乎性命,因此,有必要防範於未然。
他表示,大馬也與東盟以內和以外的國家共享情報,共同努力打擊網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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