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3日訊)李嘉欣1988年參加港姐奪冠後出道,更被譽為“最美港姐”,2008年嫁給富商許晉亨後就淡出娛樂圈,近日有網民再翻出她嫁入豪門的8項嚴苛家規,指她以此換取每月200萬港幣(約121萬令吉)生活費,更不准她在孃家過夜。
中葡混血兒李嘉欣嫁給許晉亨之前,最轟動的一段情就是和香港富豪劉鑾雄的婚外情。她後來收服“中建集團”主席許世勳之子許晉亨,並於2008年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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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世勳於2018年過世,雖然留下420億元(約256億令吉)遺產,但他生前將財產變成家族信託基金及保單,李嘉欣夫婦每個月只能領121萬令吉生活費。
有傳李嘉欣嫁入豪門的8項家規中,包括“一億禮金一次給過,女家日後不獲許氏名義給予家用”、“如非必要,嚴禁返回孃家過夜”、“行事低調,在外不多言”、“一週至少兩晚留家吃飯”、“如非必要,不再幕前演出”、“每逢大型習俗節慶時需跪地叩頭斟茶”、“品行端正,減少暴露衣著”、“嚴禁在當街做出過份親熱之舉”。
對此,李嘉欣曾否認,表示家公家婆相當開明:“如果有這些家規,我就不會嫁過去了,難道去受罪嗎?”而她常在社群網分享比基尼辣照,也打臉“品行端正,減少暴露衣著”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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