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高庭今日裁定,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SC)起訴霹靂州發展機構(PKNP)兼霹靂機構(PRKCORP,8346,主板交通物流組)前首席執行員拿督阿米努丁涉及股票局內交易一案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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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諭令阿米努丁一共支付356萬令吉賠償及罰款,以及10萬令吉堂費。
證監會發表文告,高庭法官萬莫哈末阿敏裁定阿米努丁違反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令第188(2)(a)條文,諭令他支付等於局內交易所取得盈利的3倍金額,也就是246萬令吉給證監會。同時,阿米努丁必須繳付100萬令吉罰款。
他是在2013年10月到2014年1月期間,以所掌握的內幕消息,購入霹靂機構的141萬2700股。當時,霹靂州發展機構建議私有化霹靂機構。
此外,阿米努丁即日起的5年內,不得被任命為上市公司董事,也不能在大馬股票交易所買賣股票。
證監會強調,局內交易是資金市場內嚴重的違規行為,該機構將繼續執法,並嚴懲涉案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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