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3日訊)網傳自帶相機或攝錄機到旺吉輦觀景臺(Wang Kelian Viewpoint)拍攝,將會被徵收費用?玻璃市森林局澄清,該局只會向商業用途拍攝的人士收費,任何私人用途的錄像和拍照,包括僅作無營利宣傳的網紅、拍攝愛好者,都不會被徵收額外的相機、攝錄機費用。
上述消息在社交媒體發酵,引起網民不滿,指遊客買票到旺吉輦觀景臺參觀已需要付費,難道不能帶相機或攝錄機拍照、錄像?
ADVERTISEMENT
網民抨另徵費不合理
也有人抨擊,如今已邁入2024年-2025年玻州旅遊年,遊客拍照、錄像上載到社交媒體,也能協助宣傳,卻因帶相機拍照、攝錄機攝像也要被另徵收費,很不合理。
玻州森林局目前向遊客徵收參觀費,成人2令吉,兒童1令吉,外國人收費則是成人5令吉,兒童2令吉。
另據價格表顯示,任何照片、影像拍攝,也將據器材及持器材國籍徵收不同收費,即國人的相機收費15令吉、攝錄機15令吉、紀錄片每日500令吉、專業攝影每日200令吉;外國人的收費則是相機和攝錄機每臺20令吉、紀錄片每日1000令吉、專業攝影每日400令吉。
玻州森林局也安排交通外包,在旺吉輦觀景臺入口處提供收費瀏覽車,載送遊客上到觀景臺。
上載社媒個人收藏不收費
玻州旅遊事務委員會主席旺芭達麗雅強調,若只將照片或影片上載到個人社交媒體、個人收藏用途或純愛好,別擔心會被收費,但特別提醒商用攝製者則須誠實付費。
玻州森林局局長阿旺沙菲益向《星洲日報》記者解釋,這項收費只針對獲取盈利的商業用途專業攝製,至於使用相機或攝錄機拍照、攝錄後,將照片、影像用作個人收藏,或上載到社交媒體等,該局不會另向帶相機、攝錄機者徵收額外費用。
拍照錄像收費2020年已生效
他補充,徵收拍照及錄像收費隸屬2019年玻璃市森林法令(修正)之下,早已於2020年生效,除了旺吉輦觀景臺,其他特定的生態旅遊景點,包括玻璃市生態草藥園(Rimba Herba Perlis)、馬打亞逸生態公園(Taman Eko Rimba Bukit Ayer)、暗窿及玻州森林公園。
“去年12月,森林局才開始在旺吉輦觀景臺徵收相機、攝像機的費用。”
他解釋,這項收費對維護森林旅遊業有幫助,非但能減少永久森林保護區的大自然資源開發之外,也用作提升基本設施及維護生態旅遊環境。
阿旺沙菲益說,該局去年在旺吉輦觀望臺所徵收的費用達57萬4000令吉,全納入玻州政府稅收,供州森林局發展及維護生態旅遊景點用途。
他表示,州政府今年也將會提升停車場、商業空間、公廁、瞭望臺人行道等,以便為遊客提供更舒適的景區。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