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4日訊)教育部指出,該部沒有要求校方評估學生,以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參與雙語課程計劃(DLP)。
該部對《星報》指出,DLP計劃並沒有任何條文指示校方評估學生,以及決定學生是否有資格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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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教育行動組織(PAGE)主席拿汀諾阿茲瑪較早時說,校方收到口頭指示,進行一些牴觸DLP現有指南的額外工作。
這些“沒有明文規定的要求”包括要求學生進行語文評估,再決定是否把他們分配到DLP班或非DLP班。
從今年3月開學的新學年開始,全面落實DLP的學校也必須開設非DLP班。
教育部說,經過縣教育局、州教育局和校方的審核和交流後,才能批准學校實施DLP。
“DLP指南共有4項條件,校長必須根據這些條件決定開設多少個DLP班及其學生人數。”
這些條件包括充足的資源確保DLP班能夠繼續開辦、家長的同意及符合國語的最低要求。
諾阿茲瑪:勿再添條件 限制發展
針對教育部的回應,諾阿茲瑪指出,教育部必須嚴格尊重指南。
“別再添加新條件,限制DLP的發展了,請對家長解釋清楚,別再有校長根據口頭指示行事。”
她說,PAGE堅持一貫的立場,一切以該組織於1月11日向內閣部長提出的要求為準,也就是別再現有的指南增加那些沒有明文規定的條件。
“100%實施DLP的學校不應該被迫開辦非DLP班,因為根本沒有必要。”
她指出,DLP於2015年擬定的目標是想要逐步增加DLP班,所以教育部應該要計劃如何在全國的學校推行。
PAGE在36個組織的支持下,向31名部長提呈了備忘錄,尋求他們的支持以便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繼續和擴大DLP的學校和班級。
這項計劃於2016年開始落實,大約有300所學校參與實驗性計劃,可以選擇以英語教數理科,家長可以選擇是否要讓子女參與。
這項計劃也是鞏固國語和加強英語政策(MBMMBI)的其中一項計劃,目標是改善學生的就業能力和與全球競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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