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衛生部表示,根據769個蜂蜜產品樣本採樣,有其中45個樣本不符合1985年食品條規標準,當局已對相關公司及產品採取執法行動。
衛生部通過食品安全及品質計劃(PKKM)持續監測市場上的蜂蜜產品,自2016年迄今針對769個不同品牌的蜂蜜產品進行了採樣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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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今日發表文告說,根據1985年食品條規第130條,蜂蜜產品需要符合的標準,包括至少含60%的減糖、不超過10%的蔗糖、每公斤不得超過80毫克的羥甲基糠醛。
文告指出,該條規第13(2)(e)條文規定,任何人不得提供或銷售不符合條規標準或規格的食品,任何人違反該條規,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高2萬令吉罰款、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衛生部表示,該部也與大馬核能機構及農業局合作,使用同位素技術來確定蜂蜜的純度,這也是符合國際食品標準Codex的建議。
此外,衛生部也提供“真實食品認證計劃”,旨在為經認證,且符合標準的真實或純正的食品產品提供認證。
截至目前,獲得衛生部頒發蜂蜜產品純正認證的公司有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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