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4日訊)檳島南部填海計劃(PSR)工程展開近半年後,非政府組織與漁民仍不放棄抗爭,於去年12月29日聯合入稟檳城高庭申請司法檢討,挑戰檳州城鄉規劃局於去年發出給此計劃的規劃準證。
此訴訟的申請人共9造,分別是馬來西亞自然之友(SAM)、生態與氣候網絡(JEDI)及7名當地漁民。這批漁民以雙溪峇都漁民單位組長扎卡利亞為首,餘者是雙溪峇都漁民單位的阿茲哈、莫哈末伊斯邁、莫哈末沙里爾、奧馬哈山、蘭佔伊斯哈,以及直落登坡亞漁民單位的依布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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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申請中把4造列為答辯人,即檳州城鄉規劃局主任、檳州規劃委員會、檳州政府和SRS Consortium有限公司。高庭已在今年2月5日批准,讓申請人繼續展開此司法檢討的申請。
扎卡利亞今早和馬來西亞自然之友秘書瑪格斯瓦麗、生態與氣候網絡主席邱思妮,在代表律師米娜斯的陪同下,於雙溪峇都漁民單位處召開新聞發佈會。
已嚴重影響漁業活動
瑪格斯瓦麗代表念出申請人的聯合聲明時指出,PSR已嚴重影響檳島南部海域的漁業活動,扎卡利亞因此率領其他漁民採取這項行動。
她說,申請人希望通過這項司法檢討要求法庭發出以下4項指令:
一,宣判城鄉規劃局於去年8月21日發出予PSR的規劃準證無效和作廢,因為這違反1976年城鄉規劃法令;
二,下令撤銷給予檳州政府開始動工展開PSR工程的批准決定;
三,指示檳州政府與SRS財團,立刻修復任何因動工已造成的破壞,還原至填海工程展開前的面貌;
四,指示答辯人向申請人和申請人代表的漁民賠償損失,數額由法庭評定。
她說,申請人也要求法庭下令暫時擱置PSR的規劃準證,同時暫停此計劃的所有相關程序及填海工程,直到訴訟做出最終判,而法庭見將在本月19日進行案件管理時,訂下要求暫停填海計劃申請的聽審日期。
瑪格斯瓦麗解釋,申請人在這項司法檢討申請中提出的理由,包括答辯人沒遵守1976年城市與鄉村規劃法令中的許多條文。
“其中,當PSR根據1976年城鄉規劃法令提呈予國家實體規劃理事會時,檳州2030年規劃藍圖草案尚未生效,答辯人已犯下嚴重的法律錯誤。2020年檳州規劃藍圖中沒涵蓋PSR。”
她說,其他申請理由包括,答辯人沒修訂2030年檳州結構藍圖以反映出PSR從3座人造島減少到一座的變化、PSR獲得城鄉規劃局批准時沒有完整的環境評估報告,以及該局發出批准時沒充分考慮此計劃對環境和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
這項司法檢討申請是標杆性個案
米娜斯補充,非政府組織與當地漁民已通過許多方式挑戰PSR但都不果,如今的法律行動已來到最後一步,也是第一次出現公民組織與漁民在填海計劃中挑戰當局情況,所以這項司法檢討申請是標杆性個案。
檳島南部填海計劃於去年9月進入執行階段,開始填造佔地2300英畝的矽谷島,預計在2032年完成。檳州元首和一眾高官去年12月10日首次登島,當時已填出5英畝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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