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定撤销申请人阿末达祖丁曼梳(56岁)的贩毒罪,改成拥毒罪名成立,结果阿末达祖丁曼梳逃过死刑,被判监禁10年;刑期从被捕日2016年6月29日算起。
上诉庭撤回被告对贩运63.7克甲基安非他命的定罪,被告才免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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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拿督哈达利亚为首的三司说,考量了毒品的重量63.7克后,上诉庭一致作出10年监禁的裁决。
“上诉庭撤销了被告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的罪名,以10年监禁取代。”
另两名上诉庭法官为拿督阿兹占阿都拉及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8年前,控状指阿末达祖丁在2016年6月29日中午12时30分,在吉打莪仑布特丽花园拥有63.7克的甲基安非他命,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29A(2)条文下治罪。
2021年3月9日,被告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 罪名下成立,亚罗士打高庭宣判死刑。被告透过律师莫哈末沙尔瓦提呈上诉。
莫哈末沙尔瓦说,他是于1月3日向总检察署提交一份陈情书,以撤销死刑的判决。
此案主控官弗兹亚道勿副检察司证实,总检察署已收到该份陈情书,并申请将原本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的控状,改为第12(2)条文所阐明的拥毒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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