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5日综合电)台湾网红“晚安小鸡”自称在柬埔寨遭围殴,当地警方指控他自导自演,随后更将他与同行另一网红“阿闹”上铐逮捕。柬埔寨警方周四下午2时30分(大马时间周四下午3时30分)召开记者会,就“晚安小鸡”发布造假影片一案作出详细说明。
据《柬中时报》报道,柬埔寨西哈努克省省长郭宗在西哈努克省警察局召开记者会,画面显示“晚安小鸡”及“阿闹”均上铐现身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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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现场也摆放许多鬼娃面具、拍摄造假影片时穿著的衣服、军装、假枪、理发器,以及用来冒充鲜血的红色液体等工具。
西哈努克省警方指出,“晚安小鸡”等人在当地某公寓内被逮捕,并在现场找到许多鬼娃、鬼面具等,警方随后也没收这些“证物”与摄影器材。
警方指控,“晚安小鸡”等人在酒店、赌场等地,以及“传说中的闹鬼地”进行影片拍摄与编辑,但实际上当地并没有发生事件,认为晚安小鸡等人的行为,会造成外国游客的不安与困惑。警方也表示,“晚安小鸡”等人供称,是为了冲流量才如此做。
台湾的外交部表示,尊重柬方执法单位调查,会确保当地台湾民众获公平司法对待,并提供必要协助。
“晚安小鸡”在园区内疑遭暴打失联一日后,于13日下午突再开直播,声称遭园区人员控制一夜,期间被电击棒凌虐,头发都被剃了一半,身上的3、4千美金也被抢走。又展示被殴打的伤痕,不仅衣服遭撕开。他指,在遭对方抢去财物后获释。
不过,两条影片均遭网民质疑做假,并根据影片画面,推测“晚安小鸡”当时并非在西港的诈骗园区,而只是当地的无人栏尾楼,认为他的连串操作仅为博取网络流量。
柬埔寨警方周三公布,就事件已拘捕2名台湾男子,其中一人为“晚安小鸡”。警方指疑犯涉及“煽动歧视罪”、“提供虚假申报罪”、“非法干涉公共职能之行使罪”3罪。
台湾中时新闻引述律师刘韦廷指,按柬埔寨法律,“晚安小鸡”等人所涉及的罪行,最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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