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5日綜合電)臺灣網紅“晚安小雞”自稱在柬埔寨遭圍毆,當地警方指控他自導自演,隨後更將他與同行另一網紅“阿鬧”上銬逮捕。柬埔寨警方週四下午2時30分(大馬時間週四下午3時30分)召開記者會,就“晚安小雞”發佈造假影片一案作出詳細說明。
據《柬中時報》報道,柬埔寨西哈努克省省長郭宗在西哈努克省警察局召開記者會,畫面顯示“晚安小雞”及“阿鬧”均上銬現身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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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現場也擺放許多鬼娃面具、拍攝造假影片時穿著的衣服、軍裝、假槍、理髮器,以及用來冒充鮮血的紅色液體等工具。
西哈努克省警方指出,“晚安小雞”等人在當地某公寓內被逮捕,並在現場找到許多鬼娃、鬼面具等,警方隨後也沒收這些“證物”與攝影器材。
警方指控,“晚安小雞”等人在酒店、賭場等地,以及“傳說中的鬧鬼地”進行影片拍攝與編輯,但實際上當地並沒有發生事件,認為晚安小雞等人的行為,會造成外國遊客的不安與困惑。警方也表示,“晚安小雞”等人供稱,是為了沖流量才如此做。
臺灣的外交部表示,尊重柬方執法單位調查,會確保當地臺灣民眾獲公平司法對待,並提供必要協助。
“晚安小雞”在園區內疑遭暴打失聯一日後,於13日下午突再開直播,聲稱遭園區人員控制一夜,期間被電擊棒凌虐,頭髮都被剃了一半,身上的3、4千美金也被搶走。又展示被毆打的傷痕,不僅衣服遭撕開。他指,在遭對方搶去財物後獲釋。
不過,兩條影片均遭網民質疑做假,並根據影片畫面,推測“晚安小雞”當時並非在西港的詐騙園區,而只是當地的無人欄尾樓,認為他的連串操作僅為博取網絡流量。
柬埔寨警方週三公佈,就事件已拘捕2名臺灣男子,其中一人為“晚安小雞”。警方指疑犯涉及“煽動歧視罪”、“提供虛假申報罪”、“非法干涉公共職能之行使罪”3罪。
臺灣中時新聞引述律師劉韋廷指,按柬埔寨法律,“晚安小雞”等人所涉及的罪行,最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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