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地庭今日批准控方的申請,以暫緩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所面對的3項洗黑錢控狀案的所有相關審訊,直到控方針對慕尤丁濫權案無罪釋放裁決所提出的上訴,在上訴庭審結為止。
隨著地庭作出的上述裁決,這也意味著辯方提出擱置洗黑錢控狀的申請,也一併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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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阿祖拉是在聆聽了申請人(慕尤丁)的代表律師和答辯人(控方)的陳詞後,作出上述裁決。
她指出,考慮到有必要等待與此案相關的判決(濫權案的上訴申請),以及為了對各造公平,理應暫緩(洗黑錢控狀)審訊。
她說,隨著暫緩洗黑錢控狀的所有相關審訊,也可避免出現案件在進行期間遭到干預。
她也說,加上上訴庭也會在近期內聆審濫權案的上訴申請,因此地庭批准控方提出的這項暫緩申請,直到濫權案在上訴庭審結為止。
上訴庭此前已擇定2月28日和29日聆審控方就慕尤丁涉及的4項濫權控狀獲無罪釋放的裁決,所提出的上訴申請。
高庭是在去年8月15日宣判慕尤丁面對的4項濫權控狀,獲無罪釋放,在同一天,控方就高庭的這項判決,向上訴庭入稟上訴通知書。
在去年9月21日,控方提出申請,要求暫緩3項洗黑錢控狀的審訊。
慕尤丁在去年10月2日,入稟申請通知書,要求法庭擱置3項洗黑錢控狀。
慕尤丁是於去年3月10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對2項洗黑錢控狀,隨即於同年3月13日,在沙亞南地庭面對另一項涉及500萬令吉的洗黑錢控狀。
在今日開庭後,慕尤丁的代表律師阿米爾韓查告訴阿祖拉,有三項事務等待法庭審理,分別是控方提出暫緩洗黑錢控狀案所有審訊的申請、辯方申請擱置洗黑錢控狀以及控方針對擱置洗黑錢控狀的申請提出初步反對。
阿米爾韓查和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隨即就法庭應該先審理哪一項事務,進行陳詞。
阿祖拉最終先聆審控方提出暫緩上述3項洗黑錢控狀所有相關審訊的申請,並在聆聽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批准這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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