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5日讯)任何人士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进行的创作或发明,若与已获得注册知识产权的创作或发明相似,也有可能面临起诉。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主席莫哈末祖汉表示,这是因为我国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受到《2019年商标法》、《1983年专利法》、《1987年版权法》和《1996年工业设计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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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你想创作一首歌……歌词是由AI创作,但出版商之前已经将有关歌词注册版权,所以(那个行为)是还是违法了。”
莫哈末祖汉今日出席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奖的媒体宴时如是指出。
莫哈末祖汉表示,MyIPO将于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会议上,提出与使用人工智能的特殊标准操作程序(SOP)相关的问题。
他说,所提出的问题之一是,如果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人被发现犯有涉及版权的行为,他们是否会被起诉或不受惩罚。
莫哈末祖汉指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较早前已经宣布,MyIPO将通过马来西亚科技大学(UTM)的人工智能学院参与建立我国首个人工智能研究中心。
“实际上,使用这个人工智能的人需要了解人工智能中的指令,因此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与UTM就建立人工智能学院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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