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依琳母女不是藐視伊刑事法,更不是反伊斯蘭,而是捍衛大馬聯邦憲法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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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這一天,大馬人民都趕著放假過春節,很多人沒有注意,這天發生的一件大事,足以影響了大馬未來命運。
當天,聯邦法院9司會審,裁決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的16項條文牴觸憲法,因而無效。這也證明,聯邦憲法才是我國的最高法律,其它法律,包括伊斯蘭刑事法不能超越憲法。
判決的背後,是一對馬來律師母女──聶依琳和東姑雅斯敏。沒有她們的努力和付出,就不會有這項歷史性的裁決。
兩年多前,她們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撤消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下的20項條文,這些條文包括破壞宗教場所、肛交、性騷擾、濫用清真標籤等等。
聶依琳和東姑雅斯敏絕非支持這些行為,而是認為這些行為受到聯邦憲法的法律所規範,換言之,現有法律已經用以對這些行為進行檢控和裁決,如果吉蘭丹刑事法也介入,就會造成一國兩制,不同人可能被不同法律檢控,刑罰也有很大差別,形成混亂。
因此,聶依琳和東姑雅斯敏挑戰吉蘭丹刑事法無效,以維持聯邦憲法的最高地位。
在一般情況下,聶依琳母女只是行使捍衛憲法的公民權利,同時也反映她們對憲法採取的立場和法律觀點;基本上並不涉及宗教和政治立場。
但是,自從案件曝光之後,兩母女就陷入水深火熱的境地。
許多宗教激進人士和組織,認為聶依琳母女藐視伊斯蘭刑事法,貶低伊斯蘭法庭;有者更指她們反伊斯蘭,是伊斯蘭叛徒。
一旦被套上這些罪名,肯定永無寧日。聶依琳母女在社交媒體被聲討批鬥,甚至遭到死亡恐嚇。不僅名譽受損,人身安全也遭到威脅。
而政黨也沒有閒著。打著宗教和民族旗幟的伊黨和土團,加入聲討行列,博取穆斯林群眾的眼球。
這些激烈反應,一方面是出自偏狹的宗教情懷,另一方面是對聯邦憲法,以及大馬法律制度缺乏認知。
一些宗教至上主義者,認為宗教高於一切,連帶的,伊斯蘭刑事法也必須高於民法,或至少和民法同等地位,伊斯蘭法庭也是如此。
但是,他們忽略,或刻意迴避大馬的特質。大馬的法律系統源自英國,屬於世俗法系,適用於全民。伊斯蘭法固然是大馬法律的支流,但它只適用於穆斯林,而且範圍有所侷限,只用於一些涉及個人和家庭範圍,如婚姻、財產分配和叛教等聯邦法律未涵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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