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邊16日綜合電)“自導自演被抓”的臺灣網紅“晚安小雞”和“阿鬧”,週五上午被柬埔寨法院重判2年刑期,並各罰款400萬柬幣;其中,法院判決更意外揭露了“晚安小雞”與“阿鬧”兩人的真實姓名。
根據《柬中時報》報導,西港(西哈努克)省初級法院法官裁定,“晚安小雞”本名陳能釧(31歲),“阿鬧”本名魯祖顯(34歲)來柬埔寨的目的是為了拍攝關於人口販賣、凌虐、強姦和人體器官交易的造假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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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進一步指出,“晚安小雞”、“阿鬧”在當地時間2月12日晚間在“晚安小雞”臉書粉絲團直播,展示自己在一棟大樓被保全發現、毆打。隔日,兩人再前往西港唐人街再次直播,“晚安小雞”在鏡頭前上演慌張逃跑,並且聲稱自己被人追捕和呼喊求救。
經過審訊後,主審法官援引《刑法》,裁定“晚安小雞”和“阿鬧”因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每人罰款400萬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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