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日综合电)香港史上第一宗援引反恐法的案件今天开庭审理,14人被指控在2019年的民主抗争中,密谋执行炸弹攻击谋杀警察。
在经过一项对涉嫌策划炸弹攻击的长期调查后,这个名为屠龙小队的激进抗议团体成员遭到逮捕。这项炸弹计划原本要在2019年12月10日的国际人权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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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香港经历了数个月大规模、时而暴力的示威抗争,要求在北京的统治下争取更多自治权。屠龙小队计划在湾仔轩尼诗道准备两个大小炸弹埋伏警方,借破坏店铺引诱警方到场后引爆小炸弹,安排枪手于高处射击警察,促使警察走向大炸弹再引爆,大小炸弹分别可导致方圆超过100公尺和400公尺人士丧命,计划最后事败。其中4名涉案男女今是于高等法院承认《反恐条例》中串谋作出爆炸,以及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支和弹药的罪名。
另10名被告依次是22岁无业男子黄振强、24岁男工程人员吴智鸿、22岁男学生张俊富、20岁男子张铭裕、21岁男学生严文谦、24岁男电影制作员李家田、29岁男技术员赖振邦、29岁女设计师钟雪莹、24岁物理管理男助理许湛荣和24岁无业女子刘佩凝。
黄振强与吴智鸿今早承认《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下的串谋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吴智鸿再承认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和弹药罪,有待两人明日承认案情后,各自的串谋谋杀罪与爆炸品罪将存档法庭。张俊富承认管有爆炸品与无牌管有枪械两罪,钟雪莹承认无牌管有枪械和弹药罪。被告们否认余下控罪,案件将于4月开审,除刘佩凝续准保释外,其他被告还押看管。
检控官刘允祥指控屠龙小队计划洗劫商店把当局引过去,这时一名18岁的苏姓成员会把警察推向靠近炸弹的地方。
刘允祥表示,这个团体计划在杀害警察后,夺取枪枝据为已用。
警方援引反恐法案将他们起诉。这是香港在2001年美国911恐怖攻击事件,以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做出一系列决议案后,于2002年制订的法案。
在这起案件前,没有人因为这项法案被起诉。(中广、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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