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高庭今日择定在3月13日,审理前财政部长敦达因妻子杜潘纳伊玛要求审查法庭在她被指控未申报资产案后扣押护照的指令。
法官拿督阿末巴奇是在案件管理后确定上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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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命令双方于3月4日提交书面申请,然后于3月11日提交答复。
法官表示,双方将于3月13日做出口头陈述,并可能会在同一天做出决定。
由副检察官阿末费萨和莫哈末法德利·代表的检方证实在今天收到了申请文件。
纳伊玛的代理律师是拉吉斯。
纳伊玛上周通过律师提交取回护照的审查,并表示,副检察司应该有充分的理由来扣押其护照,法院也不宜应检方要求例行扣押护照。
“在我被指控的那天,副检察司没有给出扣押护照的理由或依据,尽管我的律师提出了反对理由,但法院仍然下令扣押我的护照作为保释条件。
她说,该命令不成比例,造成了严重的不公正或严重的误判。
纳伊玛表示,没有证据表明法院可以施加护照条件,因为检方没有提到任何理由或文件表明她有潜逃风险。
1月23日,66岁的纳伊玛在地庭被指控没有遵守通知申报其财产,包括Ilham大厦以及吉隆坡和槟城周围的几处财产。
法官阿祖拉允许纳伊玛以25万令吉保释,并命令她向法庭交出护照。
1月29日,她85岁的丈夫也被指控犯有类似罪行,涉及一个银行账户、7辆豪华车、38家公司和25处房产。
两人都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及最高罚款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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