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无事,心血来潮,上网搜旧报纸,重温昔日年味,结果竟找着了一篇刊载在1934年2月19日的《南洋商报》、题为〈旧历新年各埠侨社之动态〉的综合报道,记述了当时新山、峇株巴辖、怡保和太平等地的农历新年景况,其中关于新山的篇幅最长,时间跨度也最阔,从该年除夕写到年初二,让人得以一窥90年前新山华人农历新年究竟怎么过。
据报道,90年前的大年三十,新山市区的巴刹街(Jalan Pasar)一带是当时的年货街,诸如大吉(大桔)、鸡鸭、猪肉、青菜、香烛、鞭炮等,挽着菜篮来选购年货的人,从早到晚络绎不绝;市内的潮州京菓店“顾客拥挤,门限几穿”;在新山老巴刹里,聚集着购买什货、鸡鸭、猪肉、鱼类的人潮。90年后的大年三十,不仅老巴刹早就不存在于市区内,各区巴刹及年货市场也大都选择从年二九通宵经营至年三十早晨为止结束,无论如何都难以复刻1934年那种除夕终极抢购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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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不是说什么都不复当年。1934年的大年初一,先是午夜1点钟前后,“各户燃烧鞭炮,震耳欲聋”;至早晨9点左右,“马路上之老少男妇,携女带男,或探亲或拜神者,络绎于途”。其中又以柔佛古庙尤见热闹,庙里善信焚香烧纸,“如雾如蝶,飞绕天空”,且“鞭炮之声时轰时绝”,还有不少“女学生”来到庙里“膝礼祷福,求签问卜”。如此情景,放在今天不仅历历在目,简直是变本加厉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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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另一个课题是放假。1934年的大年初一,新山市区“各大小商店均休业”,“门贴挥春红联,门楣挂红布横彩者,触目皆是,就中以潮籍侨商占居多数”,与此同时,当时的新山宽柔学校,“虽未曾宣布放假,因旧俗影响,学生不来上课,已无形中停课矣”。隔天大年初二,记者来到新山市区,“看各大小商店,开市者仍寥寥无几,想恢复通常营业,当在废历初四以后也,查此次废历度岁,各商店休业,可谓完全一致……”。
习惯了农历新年放假休业乃天经地义的我们,可能会对上述报道的调调有些费解,但这其实包含了两则历史事实:首先,大年初一及初二正式成为马来半岛大多数邦属的公共假期,是要等到《1951年假期法令》(Holiday Day 1951)出台之后才成真,换句话说,1950年代以前的农历新年如果有休业,都属于华商自主行为;其次,自从1912年中华民国肇始后,便奉行阳历为国历,阴历为旧历,并且逐渐以前者为尊,不断贬低后者。北伐结束后,1929年12月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发出公函,向各界下达指示,“兹为提倡国历,扩大庆祝范围,转移人民习尚起见,国历新年休假日期应改定为5天,即自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一月四日止,至旧历新年各界一律不得休业”,是为在移风易俗的政治诉求下,有关当局试图废止农历新年的努力巅峰。
然而,这种努力实在过于违反民俗习惯,1934年年初,中国国民政府便停止强制废除阴历,并指示“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然而即便国民政府妥协了,当时的知识分子却未必会立即改变立场。1934年的新山农历新年,撇开拜神放炮,即便是新山华商人均休业、张灯结彩,乃至宽柔学校人均翘课、被动停课的现象,皆被视为当时新山华人(华侨)因循旧俗的落后表现。
那么90年前的进步华侨模范生又是谁呢?根据上述新闻报道,答案显然是峇株巴辖。虽然同属柔佛,但相比首府新山,大年初一的峇株“大马路一带之大商店,多皆开门营业,休息者仅少数而已”、“而正修爱群两校,亦照常上课,学生返校者约三分之二,于此可见本埠侨胞对废历之冷视也”。当峇株记者访问一位疑似日籍妇人时,对方甚至认为当地华人对农历新年已渐渐冷淡,再过十年或许就可以完全废止。又是什么因素,导致同一时期的新山与峇株华社面对旧历新年,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氛围呢?由此衍生的疑问,或许会比答案有意思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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