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大马统计局周一发布《大马半岛电影和戏剧儿童及青少年演员的就业情况》调查显示,73.1%的电影和戏剧公司不清楚在雇用儿童和青少年演员之前必须获得公共娱乐许可证,而52.9%的企业从未申请过许可证、47.1%企业不确定是否有申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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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指出,儿童和青少年演员出演电影和戏剧的3个最高年龄组别,分别为15岁至17岁11个月(32.7%),其次是13岁11个月至14岁11个月(32.4%)、5岁11个月至12岁11个月(24.7%)。
统计局首席统计师拿督斯里莫哈末乌兹尔在文告中说,在薪酬方面,有83.7%的父母或监护人代表儿童和青少年演员领取报酬,其中最多的是母亲(50.4%)、其次是父亲(18.8%)和监护人(14.4%)。
72.6%不提供薪资支付报表
他指出,72.6%的公司不向受雇的儿童和青少年演员提供薪资支付报表。
“有多达77.3%的公司表示是依照集数、场景数、配音录音数付费。制作公司拍摄录音的时间显示,59%的人没有依照预定时间拍摄。”
他说,调查显示,97.8%的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另59.3%的公司没有计划在未来为儿童和青少年演员缴付公积金。
调查报告也建议数项策略,包括加强雇用儿童和青少年演员的合规和执法、将社会保护计划扩大到儿童和青少年、提高父母或监护人在管理儿童和青少年演员方面的作用、鉴定儿童和青少年演员的代表、加强专门针对儿童和青少年演员就业的人力资本发展计划、以及开发儿童和青少年演员综合资料库。
这项调查共获得361家在电影和戏剧中雇用儿童和青少年演员的公司参与,而来自学术界、雇主协会、工会、电视制片人、制片公司、电影导演和制片人及曾出演过电影和戏剧的童星的27名代表参加小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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