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訊)通訊部長法米指出,任何記者若違反行為守則,新聞局有權決定取消和收回媒體證。
他說,一切取決於新聞局的決定,新聞會探討所接獲的投訴和涉及新聞的課題是否有違反守則。
ADVERTISEMENT
他說,《大馬記者道德守則》是一份官方文件,將作為頒發及取消媒體證的依據及參考。
他是今日在推介《大馬記者道德守則》後,向記者發表談話。
他解釋,這項守則早在1989年就已制定,因此,一直以來都是根據這項指南來發出記者證。
此外,他也說,大馬媒體理事會法案處於提呈內閣的最後階段。
他解釋,成立媒體理事會過程需要一些時間,因為它涉及總檢察署程序,並且需要內閣考慮及決定。
“希望不久後(成立媒體理事會)。”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