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教总和董总的代表律师黄觥发指出,随着联邦法院拒绝发出上诉准令予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和马来作家联盟,这也意味着上诉方不能就此案再次提出上诉。
询及如果在未来有其他非政府组织要入禀法庭挑战华淡小违宪,黄觥发指出,不能以同样的条款提出挑战,因为法院已就此问题作出了裁决,是“既判案”(res judic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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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这么指出。
他指出,上诉方提出的申请没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a)条文以及第96(b)条文的门槛要求。
在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下,上诉人必需成功证明所提出的法律或宪法问题是新的,并涉及公共利益时,联邦法院才会聆审有关上诉申请。
此外,黄觥发指出,这案件从2019年开始至今,一路走来已经四年多,是非常漫长。
“在吉隆坡高庭和哥打峇鲁高庭以及上诉庭,我们也成功。到最后一站,其实董总和教总主席希望对方不要再上诉,因为这个课题是牵涉到母语教育。我们有这个权利去使用和学习。”
他指出,我国在草拟联邦宪法时,第152条款清楚阐明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必需维护学习和使用母语的权利。
“因此,今日的判决不仅说明了所有的学校不是一个公共机构,也说明了其他的少数民族,比如锡克人,沙巴和砂拉越当地的人民,如果有一天他们要学习自己的母语,在联邦宪法第152条款下,他们是可以要求教育部长设立这个小学,以便他们有正统学习母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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