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源寧寫胡適,文章不長,卻因為和胡適共事過,借近距離之便,捕捉到不少特徵。他說胡適和藹可親,招人喜歡,是許多人眼中的老大哥。胡適“並非風流紳士,卻具有風流紳士的種種魅力。”他說在社交場合中,胡適是夫人、小姐們喜歡談話的對象,他具備“有一搭、沒一搭,說些鬼話”的本領。他有妙法,“能叫人在他面前無拘無束。傲慢的人,受到他的殷勤款待就高興。愚拙的人,看他平等待客也覺得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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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寫於1934年,原文是英文,最初發表在《中國評論週報》(China Critic)“知交剪影” 專欄。〈胡適〉一文發表後,林語堂覺得有趣,譯成中文。1935年1月溫源寧將17篇英文小品,包括〈胡適〉一文結集出版,1988年中文本面市,書名取《一知半解》,翻譯者南星。後來江楓增加溫源寧另外26篇小品,重新翻譯,附錄英文原文,以書名《不夠知己》在2004年出版。
南星和江楓所譯〈胡適〉雖然忠於原文,卻不拗口,功力還是好的。林語堂則取其貌,意譯之處甚多,例如以梁潄溟、吳宓、徐志摩等人對比胡適,原文不見。林語堂也熟悉胡適,譯文因此增加親切度。林語堂譯文說胡適六分學者,四分才子,二分盎格羅撒克遜留學生,又說不能稱胡適為風流才子,因為“他的立身行事,也頗謹嚴,如對冬秀之始終如一便可看出”,譯文還說胡適“在女子前獻殷勤,打招呼,入其室,必致候夫人,這是許多學者所不會而是適之的特長。”
至於“見女生衣薄,必下講臺為關課室窗戶。這是適之的溫柔處,但是也不超過盎格羅撒遜所謂‘紳士’的範圍。”李敖的〈播種者胡適〉中引過同樣故事。胡適作風,迷倒過李敖。柳存仁在〈北大與北大人〉談溫源寧文章,說這樣的事情他在胡適課堂上目睹幾次,“每一次的關窗都是關得恰到好處的,他從來沒有在6月17號以後還去關教室裡的玻璃窗。”為何特別提“6月17號”,生前在馬大中文系講學多次的柳存仁沒有說明。只能用常理推斷,大概是天氣轉熱,不怕著涼,但是點出這麼詳細的日期還是讓人不解。
是不是紳士不重要
柳存仁提胡適其他特質。他說胡適談吐可愛,講課有趣,條理不紊,清清楚楚。神態和姿勢恰到好處,他“將安徽績溪化的國語儘量的抑揚頓挫”。胡適有純正學者氣息,“語氣總是十分的熱摯真懇,帶有一股自然的傻氣,所以特別的能夠感動人。”胡適“被列為世界十大演說家之一”的傳說,他深信不疑,因為胡適說過:“我對於演講,也可以算是久歷疆場的老將了。”胡適說話不會讓人覺得自誇。“這是胡先生的嫵媚處。”柳存仁說。
說胡適是紳士,是往他身上加持。林語堂譯文暗中一諷,說在激進作家眼光,紳士是讓人“極討厭”的名稱。魯迅是其中一位對紳士一詞敏感的作家,他認為文人中有不少惺惺作態者,喜愛模仿西洋紳士,有機會撕掉這些人的假面具,何樂不為?梁實秋後來以〈紳士〉為題,撰文辯護。他說紳士是尊稱,指“有資望有財產有體面的人” ,不料“有土皆豪,無紳不劣”卻流行輿論界,紳士成不祥之物。梁實秋自嘲活在黑白顛倒的年代。
梁實秋引維多利亞時代作家牛曼定義。牛曼說紳士“就是一個從不令人感覺苦痛的人”,從不妨礙“他所接觸的人們之舉動的自由和坦然”,紳士努力讓自己所接待的人處於賓至如歸的狀態。泰然自若是製造良好氣氛的關鍵詞:“對於羞怯的人他要溫柔,對於疏遠的人他要和藹,對於蠢陋的人他要寬厚,他要能知道和他對談的是什麼樣的人。”這樣的定義符合溫源寧對胡適的描繪。牛曼又說紳士有惠於人時,行若無事,“非不得已時不標榜自己,從不以報復的口吻維護自己,流言毀謗從不入他的耳,對於妨礙他的人們,他也不輕加揣測,無論什麼事總是向最好的方面解釋,與人爭論從不卑陋小器,從不起不公允之優勢”,我們讀不同學者所撰寫的胡適研究,大體能夠理解胡適做人原則,離此不遠。
1935年,胡適發表小詩〈飛行小贊〉。詩分兩節,第一節為“看盡柳州山/ 看遍桂林山水/ 天上不須半日/ 地上五千裡”。第二節胡適寫“古人辛苦學神仙/ 要守百千戒/ 看我不修不煉/ 也騰雲無礙。”是不是紳士不重要,虛名或頭銜不重要,骨子裡的氣質和作風才會激起我們談興。樂人樂己,不負人不負己,覺得自己騰雲無礙,也希望別人一起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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