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總監再益馬力質疑,通訊部昨日推出的新版記者道德守則,旨在控制新聞媒體。
賦權新聞局吊銷記者證
“新守則賦權新聞局吊銷記者證,無疑是對新聞媒體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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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文告中表示,由政府來決定何謂新聞報道道德,又那有可能存在自由且獨立的媒體?
他說,新守則就像是在既有惡法,如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1948年煽動法令、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和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的基礎上,加強對新聞媒體的控制。
“新守則完全是以走後門的方式,復活打假新聞法,並以‘新聞道德’之名,由政府來決定任何新聞及來源的可信度。”
他也認為,將守則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在線論壇版主、博主或網紅等“準記者”,也只能表明政府完全有意決定和控制能夠在網上傳播的新聞。
應設媒體理事會
他說,政府應當藉由成立獨立的媒體理事會,讓新聞媒體行業自我監管。
再益說,希盟眾部長包括通訊部長法米在野時曾強力反對政府幹預新聞。
“希盟在政治上的成功,很大程度歸功於針對一馬公司醜聞的廣泛報道和遊擊新聞,但如今執政後卻試圖鞏固政府對新聞的控制,併成為新聞報道和公眾線上討論的仲裁者,這是莫大的諷刺和背叛。”
“無論是在傳統平臺或新興平臺,獨立的媒體和思想市場,對民主的健康運行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而若政府自己成為真相和資訊的唯一提供者,這是不可能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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