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两名朋友关系的被告贩毒罪名成立,遭高庭宣判终身监禁。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说,被告李泉和(译音,44岁)及陈国光(译音,59岁)由于无法针对主控状提出合理质疑,遭裁决罪名成立,判以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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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发现有关毒品是在两名被告的保管中,而且他们都知晓毒品的用途(贩卖),因此宣判两人皆罪名成立。”
两人刑期是从被捕日,即2021年6月21日开始算起,而李泉和也被判鞭笞12下。
第3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宣判第三名被告苏鸿彪(译音,29岁)的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3人3年前在贩毒罪名下被控,控状指3人于2021年6月21日傍晚6时20分,在吉隆坡武吉加里尔帕卡沙路Aked Esplanad商业区的脊椎骨治疗中心前贩运305.1克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3名被告可被判死刑。
本案主控官为诺达雅娜副检察司,李泉和及陈国光的代表律师为曼威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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