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兩名朋友關係的被告販毒罪名成立,遭高庭宣判終身監禁。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爾說,被告李泉和(譯音,44歲)及陳國光(譯音,59歲)由於無法針對主控狀提出合理質疑,遭裁決罪名成立,判以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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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發現有關毒品是在兩名被告的保管中,而且他們都知曉毒品的用途(販賣),因此宣判兩人皆罪名成立。”
兩人刑期是從被捕日,即2021年6月21日開始算起,而李泉和也被判鞭笞12下。
第3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宣判第三名被告蘇鴻彪(譯音,29歲)的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
3人3年前在販毒罪名下被控,控狀指3人於2021年6月21日傍晚6時20分,在吉隆坡武吉加里爾帕卡沙路Aked Esplanad商業區的脊椎骨治療中心前販運305.1克冰毒,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一旦罪成,3名被告可被判死刑。
本案主控官為諾達雅娜副檢察司,李泉和及陳國光的代表律師為曼威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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